首 页石台概貌投资石台石台旅游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石台论坛
 
石台县公安局
文章类型:政府组成部门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1月1日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池秘[2002] 35号)和中共石台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台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发[2002]11号)文件精神,设置石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及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协助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重大刑事案件,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理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查处全县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边防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六)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七)组织实施对省以上党和政府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 ) 领导看守所、治安行政拘留所的监所安全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宣传、优抚、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机要通信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研究、探索、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全县公安队伍中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领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三)协调县武警部队。领导县消防部队,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四)指导和管理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台县公安局设 6 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装备财务科)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贯彻、督办、检查领导交办事项和工作计划实施;综合分析敌、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加强公安信息调研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协调组织全局性工作会议;负责文电处理以及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机关行政管理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

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事务、行政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各专项经费和直属、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计;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用款计划;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固定资产和服装管理及发放工作,负责机关的车辆管理、维修及使用;管理机关食堂行政事务工作。

(二)国内安全保卫科(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建立和管理情报网络等工作,收集、掌握敌社情和政治动向;协助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对反动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非法刊物的印刷、出版等活动、国际恐怖组织、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民族分裂活动以及“心战”破坏活动进行侦查研究,提出对策,严格控制,适时打击。负责对动、暴乱分子和现行破坏活动的帮派势力的侦查工作;负责社会调查工作及对台湾中、上层人士的政治联络工作。

负责全县反间谍情报和反间谍侦查工作和对外情报工作及重要涉外单位的国家安全小组工作,政府首脑机关的反间谍、反窃密工作;完成上级国家安全机构布置的跨区域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内地公民出入境的行政管理工作,办理入境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承办入境人员申请居留证,开展出入境管理法规宣传等工作。

(三)法制科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案件审核、治安案件处罚、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专项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协助办理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协助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配合开展法制培训工作;研究全县公安机关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四)信息通信(机要)科

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计算机应用工作;负责全局机要通信、图文传输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法查处在公共信息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五)政治工作科

主管和指导全县公安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及工资、福利、保险、技术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和局党组做好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工作;协助编制、人事部门承办全县公安系统编制管理、机构设置和考录(招收)人民警察工作;负责全局的警衔管理工作;协助各类公安(军队)院校做好招生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部门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新闻、影视、宣传报道、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县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离、退休(职)的管理工作。

(六)石台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民警、车辆的执法执纪、值班备勤、接(处)警的现场督察;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贯彻人民警察条令、条例和警容风纪管理工作。

三、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110 ”指挥中心

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预测治安动向,研究制定对策,妥善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对基层派出所、治保会、保卫科(股)、保安公司、群众联防等基础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和指导对危害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重大灾害和治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文化市场;负责对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重点要害单位(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指导、组织、实施对来本县的省以上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在本县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安全警(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有警卫的接待单位做好住地、活动场所的各项安全基础工作;负责金融、新建、改造营业场所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技防行业和技防产品管理工作及技防工程审批单位工作;负责全县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

负责石台城区巡逻。控制县城社会治安、预防违法犯罪,及时打击处理现行违法犯罪;负责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

负责受理群众的报警、报案、求助和投诉;指挥、调度全县各警种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社会治安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反馈工作;负责对城区社会治安秩序进行巡逻和动态管理;先期处置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群体暴力性事件、骚乱事件。

(二)石台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

主要职责: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分析研究刑事犯罪形势、规律、特点,并制定对策;负责全县刑侦业务建设,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和跨区域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刑事技术点、特情、职业据点、技术档案、情报资料建设及管理,并提供刑事政策咨询;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搞好刑侦队伍建设,组织刑侦业务培训,提高刑侦业务能力和侦查破案能力。

(三)石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交警队伍的管理和业务建设;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机动车辆安全检测、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发牌等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四)看守所、行政拘留所

主要职责: 1 、负责对关押人犯的监管、教育和监控;负责羁押犯罪嫌疑人以及判决人犯的看押、遣送等工作。 2 、负责对治安、司法拘留人员的教育看管工作。

(五)消防科(消防大队,现役编制)

主要职责: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消防部队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行政管理、教育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和群众义务消防队伍建设。

(六)派出所( 9 个):七里、七都、横渡、占大、小河、丁香、矶滩、大演、贡溪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通过日常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事件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服务。

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部门负责人:
孙传彪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245100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单位负责人信箱:
 
 办事程序:
 
 
 
 
 表格下载:
 
 
 
 
 
 
关于本站联系方式版权说明隐私政策站点地图设为首页管理入口
 
石台县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石台县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皖ICP备020218号